7月7日15时25分许,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民警带队在角美三角点路口巡逻时,发现县道角海路与国道324线(往漳州方向)交叉路口路面上一地碎玻璃。为防止过往行人受伤或车辆经过时轮胎受损,民警在安排人员指挥交通的同时,从沿街商家借来扫帚进行清理。半个多小时后,路面上的碎玻璃被清扫干净,道路交通秩序很快恢复正常。
在消除路面隐患后,民警第一时间调取路口监控进行仔细核查,发现当天下午一部无牌三轮摩托车运载玻璃途经事发路段,因捆绑不牢且车速过快,行驶过程中后排的玻璃猛然掉了下来,瞬间碎了一地。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运载玻璃等易碎品上路前,要利用填充物做好充分的隔离,捆牢绑严,防范因行驶过程中物品移位或者车辆震动造成掉落等道路运输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