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女苏某,趁受害人不备时,盗窃其钱财。 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苏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湖南籍女子苏某,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农贸市场附近以低价提供按摩服务为借口,招揽生意。
今年的3月10日下午1时许,吴某就成了苏某的“下手对象”。
经过一番协商,吴某跟随苏某来到角美农贸市场附近的一出租房内。进入出租房后,苏某就对吴某说,她对金子过敏,要求吴某将手上的金戒指取下来,并帮他放在吴某的外套口袋里。
按摩了几分钟后,苏某的手机铃声响了(其实是苏某自己播放的手机铃声),这时苏某就假装接听电话,边跟吴某说,她要下楼去取个东西,于是向门外走去。就在吴某不便时,苏某从其外衣口袋里取走刚才放进去的金戒指和口袋里的4600元现金。
之后,苏某便消失了。这时吴某才感觉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经鉴定,被盗的金戒指价值1452元。
不久,苏某被台商区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