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小公司做会计,8月份提交的辞工书,领导一直不给批,期间多次和领导提及招人交接,一直都不当回事,前几天终于答应可以走了,又以没有人交接为由不让走,这里招人很难招的,不可能他一直招不到人来我就得守在这里吧,我现在是一天都不想待了,而且到目前为止我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压着没发,如果我不交接直接走人的话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把辞职信保留着以防万一不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