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20〕 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招委会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人才为目标,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构建平安、和谐的招生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漳州台商投资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
2020年,我区小学毕业生共3015人,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㈠ 七年级招生对象
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就近报名入学。关于户籍的几点说明:
1.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施教区生源,学生户籍必须和其法定监护人一致并在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迁入施教区。落户年限未满足当年的招生要求且户籍在2020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迁入施教区的生源,由角美中学录取。
2.角美中学、华侨中学、鸿渐中学、石美中学、玉江中学施教区生源,学生户籍必须和其法定监护人一致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迁入施教区。
3.寄户、挂户、集体户对象不属于施教区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学生原户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的,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参加录取,原户籍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的,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条款执行(不用提供居住证)。
㈡ 继续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后就读我区初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提供随迁子女在我区小学毕业的证明;2.提供随迁子女父(母)“三证”即户口本、务工证、居住证(2019年8月31日前含31日办理);3.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从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连续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或办理居住证满两年(即在2018年8月31日前含31日办理)。随迁子女按家庭居住住址所在地申请就近入学。公办中学在有剩余教学资源的条件下要尽量满足随迁子女教育需求。
㈢施教区划分
我区初中施教区划分如下:
学校 | 施 教 区 | ||||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 | 解 放 居委会 | 共 和 居委会 | 侨 兴 居委会 | 霞 屿 居委会 | 团结居委会(辖区内另外注明的楼盘除外) |
石厝村 | 东山村 | 洪岱村 | 福龙居委会 | 万达商住小区、富邦上尚城、江山天境、大唐世家 | |
角美中学 | 锦宅村 | 社头村 | 田里村 | 龙田村 | 上房村 |
龙江村 | 福井村 | 铺透村 | 桥头村 | 苍坂居委会 | |
内丁农场 | 汇金置地 | 锦宅领地 | 星河特区广场 | 海峡商务运营中心 | |
华侨中学 | 东美村 | 吴宅村 | 课堂村 | 沙洲村 | 坂美村 |
江东居委会 | 江东良种场 | 东美居委会 | |||
石美中学 | 石美村 | 南门村 | 埭头村 | 沙坂村 | 蔡店村 |
西边村 | 石美居委会原石美老街管辖范围 | ||||
培文中学 | 金山村 | 白礁村 | 鸿渐村 | 龙池居委会 | 金鸿居委会 |
美润佳园、宝嘉誉峰 | |||||
玉江中学 | 埔尾村 | 杨厝村 | 流传村 | 玉江村 | 恒苍村 |
施教区划分说明:同一村、居委会辖区内有注明楼盘的以楼盘为准。
㈣七年级招生计划
1.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计划招生14个班,700人。
2.角美中学计划招生10个班,500人。
3.华侨中学计划招生6个班,300人。
4.石美中学计划招生6个班,300人。
5.培文中学计划招生8个班,400人。
6.玉江中学计划招生4个班,200人。
7.漳州康桥学校计划招生16个班,800人(面向漳州市)。 8.交通中学计划招生8个班,400人(面向台商区)。
合计计划招生72个班,3600人。
㈤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七年级生源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在划定施教区内招生。
1.本施教区内生源。
2.在我区投资办厂、服务的台商子女,港、澳居民子女。
3.现役驻台商区及台商区籍部队子女。根据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联〔2013〕1号)。
4.台商区引进人才的子女。
㈥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管理对象
我区漳州康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交通中学面向台商区招生。我区民办校只有康桥学校和交通中学具备七年级招生资质,其它民办校办学层次没有初中招生资质,严禁招生。
2.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6月15-20 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适龄学生均不设置附加任何报名条件。学生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和本区民办学校,每位学生可填报 2 个志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3.招生录取办法
实行梯度志愿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招生未满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对于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从第一志愿学生中按招生计划分别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同时,每校未被派位录取的学生按序号排列做为缺额候选补录名单。漳州康桥学校小学部毕业生(须在本校满一年及以上正式学籍)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初中部;符合条件的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要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有关规定录取。参加本校优先直升的学生也必须于6月15-20日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并填报在第一志愿,同时向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报名,学校在审核学生学籍情况后于6月21日将符合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名单,报送区教育局中教股,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7月18-20日,常规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通过“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征补报名,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补招。
坚持“一生一录”和“人籍一致”原则,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以及被公办义务教育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公示的学生,均不得再参加其它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对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台商区户籍学生,由区教育局中教股按照本通知其它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㈦录取操作程序
1.施教区内回乡生及新落户生源报备阶段(6月30日前)
我区回乡生(在外省或外地市就读的台商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或漳州市域内跨县回乡小学毕业生)和小学六年级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毕业,监护人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购置商品房新落户生源,由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办登记报备。(地址:角美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9)
2.民办学校网上报名阶段(6月15-20日)
由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 http://zzzsgl.fjzzedu.cn)-->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是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的唯一平台。
3.民办学校录取阶段(7月9-17日)
7月9-10日,由区教育局中教股组织漳州康桥学校、交通中学(以下简称“两所民办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把摇号录取名单发至两所民办校。
7月11-12日,两所民办校组织录取学生报到注册。
7月13日,两所民办校将学生缴费注册情况和缺额补录报告报送区教育局中教股。中教股发送缺额补录名单到学校。
7月14-15日,两所民办校组织缺额补录学生缴费注册。
7月16日,两所民办校将补录取学生缴费注册情况发送到区教育局中教股。
7月17日,区教育局中教股将最终录取名单发至两所民办校。
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报名缴费注册,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有两天的选择期,决定入学或放弃录取资格,未按时到校报名缴费注册的学生,取消其入学录取资格。
填报漳州市非我区民办校的,根据漳州市文件规定,于6月28日-7月6日由相关民办学校组织录取。
4.施教区内生源录取阶段(7月14日至7月17日)
7月14日,区教育局中教股将各公办中学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发到各相应中学;
7月15-16日,各中学组织施教区内七年级新生录取工作。7月17日,各中学将录取名单送区教育局中教股审批。
5.民办学校征补报名阶段(7月18-20日)
学生通过“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征补报名。
6.民办学校征补录取阶段(7月21-25日)
7月21-22日,区教育局中教股组织进行两所民办校电脑随机派位补招并把摇号录取名单发至两所民办校。
7月23-24日,两所民办校组织补录取学生缴费注册。
7月25日,两所民办校将补录取学生缴费注册情况发送到区教育局中教股。
7.随迁子女就读公办校登记审核阶段(7月21日至23日)
7月21-22日,公办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招生意见规定的相关证明到相应施教区公办中学报名登记,并填写《漳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因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和角美中学学位已满,无法接收随迁子女,该两校施教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在东山村、石厝村、洪岱村的到石美中学登记,其余的到角美中学登记。
7月23日,各中学将符合条件名单汇总上报区教育局中教股。
8.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时间(7月26日至7月28日)
各公办中学在接收完施教区内户籍生源后,剩余学位先接收本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若还有剩余学位,则接收教育局电脑派位的非本施教区随迁子女。若本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随迁子女数大于剩余学位,则这些学位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电脑派位产生相应学生名单,没有派到学位的随迁子女再通过电脑派位到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公办校。公办校剩余学位全部派位招生完毕后,仍然没有被派位到的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电脑派位时间:7月26日上午9点;派位地点:社会事业管理局五楼大会议室;派位顺序:鸿渐中学、石美中学、玉江中学、华侨中学。电脑派位过程将请公证部门、纪检部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区教育局中教股将各校录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发到各校,各校根据名单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28日结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此份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实施方案。招生方案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并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对申请入学的七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招生工作必须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透明公开。
2.加强政策宣传。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学生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学生,各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回原施教区所属学校就读。同时,要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及时疏导。
3.加强监督检查。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的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各校应认真贯彻《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20〕69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不得空挂学籍。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坚决杜绝大班额。同时各校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上的审核签字。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签字后学校存档备查。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居住证等信息严格审核,杜绝证件造假的违法行为发生。对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4.及时化解矛盾。各校要增强依法治教的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并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录取名单为学生建立学籍,确保“人籍一致”,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也不得出现无学籍或重复建立学籍现象。
6.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设立咨询处和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确保今年秋季中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96-6780059;监督举报电话:0596-678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