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龟山站站点一体化车站地区城市设计》已于2018年12月23日经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漳台管规[2018]9号),要求地块内开敞空间廊道、建筑布局、高度、体量、风格、建筑退线要求参照城市设计导则执行。在后续的招商引资和土地推介工作中,我局陆续收到较多公众意见,对个别地块的布局、体量、高度有异议。为此,我局委托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城市设计的优化必要性进行论证。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也已做出《关于优化<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龟山站站点一体化车站地区城市设计>的论证报告》。报告认为优化后的城市设计在建筑的布局、体量、高度上更加契合市场需求,适当扩大开敞空间廊道,强化了以龟山公园和花海公园为支点的城市滨水开放公共空间效果。我局原则同意对《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龟山站站点一体化车站地区城市设计》进行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现进行拟优化的城市设计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该规划将依法上报批准。
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文圃大道1号。邮政编码:363107;网址:tiz.zhangzhou.gov.cn;联系电话:6777246,联系人:施伟庆。
附:
1、原《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龟山站站点一体化车站地区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意向图
2、优化后的《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龟山站站点一体化车站地区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意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