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部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现就做好我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㈠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㈡招生计划
学校必须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和《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16〕44号文),认真做好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的工作。
学校 | 计划班数 | 计划招生数 | 学校 | 计划班数 | 计划招生数 |
角美中心小学 | 6 | 270 | 金山中心小学 | 6 | 270 |
东山小学 | 6 | 270 | 鸿渐小学 | 2 | 90 |
龙田小学 | 1 | 45 | 桥头小学 | 4 | 180 |
洪岱小学 | 2 | 90 | 锦宅小学 | 2 | 90 |
上房小学 | 1 | 45 | 白礁小学 | 4 | 180 |
田里小学 | 2 | 90 | 角美龙池德才小学 | 4 | 180 |
铺透小学 | 1 | 45 | 角美育才小学 | 4 | 180 |
龙江小学 | 1 | 45 | 角美金山双语小学 | 4 | 180 |
福井小学 | 2 | 90 | 东美中心小学 | 2 | 90 |
石门小学 | 1 | 45 | 课堂小学 | 1 | 45 |
角美和平小学 | 2 | 90 | 沙洲小学 | 1 | 45 |
角美下士小学 | 2 | 90 | 坂美小学 | 1 | 45 |
角美第二中心小学 | 4 | 180 | 吴宅小学 | 2 | 90 |
石厝小学 | 3 | 135 | 恒苍小学 | 1 | 45 |
石美小学 | 2 | 90 | 玉江小学 | 1 | 45 |
南门小学 | 1 | 45 | 流传小学 | 1 | 45 |
西边小学 | 1 | 45 | 漳州康桥学校 | 12 | 540 |
沙坂小学 | 2 | 90 | 第三实验小学 | 6 | 270 |
埔尾小学 | 1 | 45 | |||
碧湖小学 | 1 | 45 |
㈢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生户籍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迁入施教区),即2013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施教区范围内儿童
⑴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
①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人户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a.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b.居住情况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申请对象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⑵施教区范围
学 校 | 所属施教区(村居场、楼盘) |
角美中心小学 | 解放居委会(除丰泰外)、共和居委会、团结居委会(除汇金、星河、锦宅领地外)、侨兴居委会、霞屿居委会、石厝村第11、12村民小组、福龙居委会(信合苑、水岸新城、龙泉华庭) |
东山小学 | 东山村、福龙居委会(万星嘉和、富雅国际、龙泉绿苑、美福一品、领秀御园、龙泉嘉苑、阳光公寓、明珠城、福龙商住楼、侨星商住楼、大唐世家、龙泉丽景) |
第三实验小学 | 福龙居委会(中骏、海投小区、阳光城、万益广场、水晶湖畔)、石美居委会(富邦上尚城、万达中央华城、美润佳园)、宝嘉誉峰 |
上房小学 | 上房村、苍坂居委会 |
洪岱小学 | 洪岱村 |
龙田小学 | 龙田村 |
田里小学 | 田里村 |
龙江小学 | 龙江村 |
铺透小学 | 铺透村 |
福井小学 | 内丁农场、苍坂居委会、福井村田边、大人庙、大坂、半山、芸山5个自然村 |
石门小学 | 福井村石门、培厝、亭头、新村4个自然村 |
东美中心小学 | 东美村、东美居委会 |
坂美小学 | 坂美村、江东良种场 |
课堂小学 | 课堂村 |
沙洲小学 | 沙洲村、江东良种场 |
吴宅小学 | 吴宅村、江东居委会、江东良种场 |
角美第二 中心小学 | 社头村、解放居委会(丰泰商住小区)、团结居委会(星河城市广场) |
石厝小学 | 石厝村第1.2.3.4.5.6.7.8.9.10和13小组 |
锦宅小学 | 锦宅村、团结居委会(汇金置地广场、锦宅领地) |
鸿渐小学 | 鸿渐村、欣悦华庭 |
金山中心小学 | 金山村、云龙海岸、龙勋花园、西子公寓、龙欣杰座、建坤花园、金山家园、新天地、菁英花园、御盛花园、泰禾院子 |
白礁小学 | 白礁村、华坤花园、圣地亚哥、保生海滨公寓、尚豪嘉苑、长隆花园、瑞鑫佳园、瑞鑫公寓、鸿源尚品 |
石美小学 | 石美村、石美居委会(除富邦尚上城和万达中央华城外) |
南门小学 | 南门村 |
西边小学 | 西边村第1.2.3.4.5.6.10.11.12.13.14.15小组、埭头村 |
桥头小学 | 桥头村、西边村第7.8. 9.16.17小组 |
沙坂小学 | 沙坂村、蔡店村 |
埔尾小学 | 埔尾村 |
碧湖小学 | 杨厝村 |
恒苍小学 | 恒苍村 |
玉江小学 | 玉江村 |
流传小学 | 流传村 |
2.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
在我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现居住在我区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拥有产权的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可持台、港、澳、侨籍及外籍户口本、往返证及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施教区所属小学申请就读,由接收学校负责审核其相关材料。
3.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依据相关规定,学校负责对家长提供的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结婚证、身份证和学生户籍材料进行审核。
4.人才子女
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可在7月2日向居住地所在
的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接收学校负责审核其相关材料。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公民办校就读。
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我区务工且连续居住,居住证在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即可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为其子女申请学位。申请人不得跨校重复申请,发现跨校重复申请者,将取消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小学就读资格。
各校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儿童入学的前提下,若还有学位,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不可拒收。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意见》,规范操作,认真核查,积分排序,以分数高低和学位剩余情况确认入学对象,并予以公示。
现场申请时,由申请对象填报《漳州台商投资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⑵持证人在本区办理的《居住证》;
⑶持证人与本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㈣招生时间及程序
⒈6月1日,各校应将本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时间地点、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开学通告的内容在校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6月10日至25日,适龄儿童家长登陆“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信息网”(http://zztsqjyj.fjedu.cn/)进行网上预报名(注:为避免网上报名不成功,家长也可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3. 7月1日,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申请登记,现场核实材料。
4.7月2日,港澳台侨籍及外籍子女、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人才子女到学校申请登记,现场核实材料。
5.7月3-5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做好对申请就读的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户调查、核查等工作,并对未及时到学校申请就读的施教区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催促工作。
6.7月10日,通过网络平台或在各校校门口的公示栏公布各校的剩余学位数。
7.7月15日,公办小学剩余学位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登记,现场核实材料。
8.7月16-18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做好对申请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交的材料审核、积分等工作。
9.7月20日,各校将招生研究汇总表上交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审核,各类申请对象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
10.7月21—25日,由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组织人员抽查各校一年级招生材料。
11.8月1日,学校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12.8月30日,学生注册。各校要做好招生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㈤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区管委会成立“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意见、监督招生行为,对各校招生工作小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各中心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此份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本中心的招生实施方案,方案要涵盖辖区内的所有公民办校。各中心校和漳州康桥学校的招生实施方案要于5月30日前报送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审批。学校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公布招生方案,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招生工作必须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透明公开。
2.加强政策宣传。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回原施教区所属学校就读。同时,要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及时疏导。
3.加强监督检查。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的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各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16号)精神,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上的审核签字。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签字后学校存档备查。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居住证等信息严格审核,杜绝证件造假的违法行为发生。若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认真做好统筹入学工作。统筹安排好“人户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5.认真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各中心校要保持政策的严肃性,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情,要在确保公办小学接收本辖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剩余学位,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就读本区小学的入学组织工作,确保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6.及时化解矛盾。各校要增强依法治教的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7.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石厝小学特教班招收特殊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收施教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确保今年三类特殊儿童招生任务的完成。
8.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新生注册后,各校必须于9月25日前,按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根据学生户籍姓名建立学籍花名册,上报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初幼教科审批,方可建立学籍。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在校生数建立学籍,确保学生“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在校正式生,也不得出现无学籍或重复建立学籍现象。
9.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设立咨询处,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社会事业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96-6787316。
二、幼儿园部分
为做好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㈠招生原则
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幼儿园要确保施教区内适龄幼儿全部入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生额。坚持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㈡招生计划
实验幼儿园及分园计划招生15个班490人;第三实验小学
附属幼儿园计划招生12个班400人;白礁小学附属幼儿园计划招生12个班400人;石美幼儿园计划招生3个班90人;各小学附属幼儿园计划招生330人;各村公办幼儿园计划招生1435人。(详见“具体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表)
㈢招生对象及条件
1.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部分新园同时招收4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5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⒉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的确认
⑴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住房是实际住所)。
⑵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超过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具体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
序号 | 招生计划 | 幼儿园 | 所属的施教区 |
1 | 实验幼儿园 | 小班120人
| 共和居委会、解放居委会、侨兴居委会、团结居委会、下士居委会、石厝村第11、12村民小组。 福龙居委会(以翁角路为界,翁角路以北的楼盘:龙泉丽景、龙泉绿苑、龙泉嘉苑、龙泉御墅、富雅国际、嘉和时代、龙泉华庭、水岸新城、阳光公寓、福龙商住楼、明珠城、侨兴商住楼、美福一品、领秀御园)、石厝村第9组 |
2 | 实验幼儿园分园 | 小班90人 中班105人 大班105人 | |
3 | 第三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 小班120人 中班140人 大班140人 | |
4 | 白礁小学附属幼儿园 | 小班120人 中班140人 大班140人 | 白礁村、龙池居 |
5 | 石美幼儿园 | 小班90人 | 石美居委会(老街)、石美村 |
6 | 铺透小学附属幼儿园 | 小班30人 | 铺透村 |
7 | 石门小学附属幼儿园 | 小班30人 中班35人 大班35人 | 福井村石门 |
8 | 龙江小学附属幼儿园 | 小班30人 中班35人 大班35人 | 龙江村 |
9 | 玉江小学附属幼儿园 | 小班30人 中班35人 大班35人 | 玉江村 |
10 | 白礁村幼儿园 | 小班90人 中班105人 大班105人 | 白礁村 |
11 | 东山村幼儿园 | 小班60人 中班70人 大班70人 | 东山村 |
12 | 石厝村幼儿园 | 小班60人 中班70人 大班70人 | 石厝村 |
13 | 埭头村幼儿园 | 小班60人 中班70人 大班70人 | 埭头村 |
14 | 杨厝村幼儿园 | 小班60人 中班70人 大班70人 | 杨厝村 |
15 | 课堂村竹林幼儿园 | 小班60人 中班70人 大班70人 | 课堂村 |
16 | 吴宅村九冬幼儿园 | 小班30人 中班35人 大班70人 | 吴宅村 |
17 | 南门村幼儿园 | 小班60人 中班70人 大班70人 | 南门村 |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就近入读我区公办幼儿园。依据相关规定,幼儿园负责对家长提供的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结婚证、身份证和儿童户籍材料进行审核。
㈣招生程序、时间
1.发布招生通告
公办幼儿园应于8月10日前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中心校备案。
2. 8月15日,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港澳台侨籍及外籍子女、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申请登记,现场核实材料。
3.8月16日,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做好施教区内申请对象材料核查,并对未及时到学校申请就读的施教区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催促工作。
4.8月17日,通过网络平台或在各校校门口的公示栏公布各园剩余学位数。
5.8月18日,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接受施教区外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登记,现场核实材料。
6.8月21日,各公办幼儿园将招生汇总表上交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审核,各类申请对象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
7.8月25日,幼儿园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8.8月30-31日,新生注册报名。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幼儿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⑵报名时应提供一簿(户口簿)、两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一表(入园健康检查表)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⑶公办幼儿园对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方给予报名录取。
公办幼儿园有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①本区户籍适龄幼儿;②父(母)近一年在我区暂住、务工和参加我区社会保障,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㈤工作要求
⒈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
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各中心校要根据幼儿园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督促民办幼儿园按要求招生,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中心校、局备案。
⒊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⒋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⒌公办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8月10前报局初幼教科备案。
附件:1.漳州台商投资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
学办法实施意见
2.漳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
3.漳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秋季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4.漳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
5.漳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申请表
抄送:漳州市招生委员会、漳州市教育局,区办公室,存档。
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1
漳州台商投资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
积分入学办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4〕86号),现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中心校应采取积分的办法,做好随迁子女小学的入学工作。
二、积分入学办法要坚持分校申请、校级实施、区级指导、公开公平的工作原则。
三、适龄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我区务工且连续居住,居住证在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以签发日期为准,外来务工子女申请就读需提供三证,即“居住证、务工合同、户口簿”。
四、积分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基本分5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50分和附加分10分三部分计算积分。
㈠ 符合参加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得50分的基本分。
㈡实际工作生活积分,总分50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居住且务工超过三个月的,每多一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并以此累计。该项只计算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主申请方积分,本项总分不超过20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购置商品住房,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按一套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近三个月居住、务工均在施教区内,并在施教区学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得10分。
㈢附加分10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我区居住且务工的,可以父(母)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在我区居住且务工的年限按月计算分数,每月0.2分(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五、积分入学程序
㈠现场审核,填报志愿。请随迁子女家长于2019年7月15日到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申报,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现场填报志愿。申请人不得跨校重复申请,发现跨校重复申请者,将取消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
㈡复核材料,计算积分。7月16-18日,各校组织对随迁子女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计算积分等工作。7月20日,各校将积分情况汇总表上交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审核,申请对象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查。
㈢积分入学。我区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完成本区公办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若在指定时间内未到学校报名,视放弃入学申请。
㈣公布结果。8月1日,各校在学校公示栏或校门口公布入学名单。
六、其他事项
㈠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按本办法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申请对象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和房屋产权证等)均应提供原件和A4纸大小的复印件,各校核查小组在与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两名及以上的审核人签名。
㈡各校根据剩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随迁人员子女名单,直至额满为止。对于不能满足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要求的,由所在施教区的中心校就近统筹安排或给予解释。各校积分计算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附件2
漳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申报学校__________ 类别: 编号:
学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一 寸
彩 照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居) | ||||||||||||
现居(或暂住)地址 | |||||||||||||
房产证(购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暂住证登记地址 | |||||||||||||
房产证(购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暂住证名称、证号及发证时间 | |||||||||||||
房产所有者姓名 | 与该生关系 | ||||||||||||
父母(或监护人)简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地址 | |||||||||
家长联系电话 | |||||||||||||
接收学校审核人意见及签名 | |||||||||||||
施教区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接收学校领导小组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漳州台商投资区小学2019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报学校志愿一: 志愿二: 编号:
学 生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一寸
彩照 | |||||||
身份证 号 码 | |||||||||||
户籍 所在地 | 省 市 区(县市) 乡镇 村(居) | ||||||||||
父母(或监护人)简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
家长联系 电话 | |||||||||||
暂住地址 | |||||||||||
暂住证 办理时间 | |||||||||||
上交材 料清单 | 户籍簿( ) 居(或暂)住证( ) 务工合同( ) 其他: | ||||||||||
家长承诺:以上所交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本人自愿取消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若学位已满,本人 (愿意/不愿意)服从调剂到其他公民办校。 家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接收学校审核人意见及签名 | |||||||||||
学校核查小组意见:
核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小组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漳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2019年秋季新生入园申请表
申报幼儿园: 编号:
幼儿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一 寸
彩 照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地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居) | ||||||||||||
居住地址 | |||||||||||||
户主姓名 | 与该生关系 | ||||||||||||
父母(或监护人)简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地址 | |||||||||
家长联系电话 | |||||||||||||
幼儿身体状况 | 预防接种情况 | ||||||||||||
健康状况 | |||||||||||||
有无过敏史 | |||||||||||||
有无禁忌 | |||||||||||||
幼儿园核查小组意见:
核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幼儿园领导小组意见:
园长长(签名):
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漳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2019年秋季外来务工
随迁子女入园申请表
申报幼儿园: 编号:
幼 儿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一寸
彩照 | |||||||
身份证 号 码 | |||||||||||
户籍地 | 区(县市) 乡镇 村(居) | ||||||||||
父母(或监护人)简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
家长联系电话 | |||||||||||
居住证地址 | |||||||||||
居住证 办理时间 | |||||||||||
上交材 料清单 |
户籍簿( )居住证( )务工合同( )其他: | ||||||||||
家长承诺:以上所交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本人自愿取消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若学位已满,本人 (愿意/不愿意)服从调剂到其他公民办校。
家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