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扭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有关要求,漳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超员、乱停乱放、随意穿行、追逐竞驶、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查处机动车、“黑校车”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酒驾毒驾、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查处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农用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严厉查处并曝光行人过街不走人行道、闯红灯、翻越交通隔离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三、处罚措施
(一)凡是存在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及公职人员、党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抄告相关主管单位并抄送区纪检监察部门。
(三)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参与配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台商区交警大队